为了提升我市设施农业(种植)生产能力,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经过乡镇调查摸底,种植主体自愿申报,市规划设计院逐个实地核查,现对拟参与更新改造的37个主体进行公示。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5日内(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1、日光温室原址改造情况表
2、塑料大棚(含连栋塑料大棚)更新改造情况表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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