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同意实施邓州市湍北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楼和人民路学校新建运动场项目的请示》(邓教文〔2025〕3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邓州市湍北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楼和人民路学校新建运动场项目。
二、项目法人分别为为邓州市湍北高级中学校和邓州市人民路学校。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你单位要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尽快推动项目实施。
此复。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