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准邓州市功勋路南侧、九龙街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邓州市功勋路南侧、九龙街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单位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规划。
三、规划批准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及时公布,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2025年3月24日
|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
| 文 号 | 邓政文 NG001-0202-2025-00002 | 有 效 性 | |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废止时间 | |
| 文件编号 | |||
| 关 键 词 | |||
| 名 称 | 邓政文〔2025〕36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邓州市功勋路南侧、九龙街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准邓州市功勋路南侧、九龙街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邓州市功勋路南侧、九龙街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单位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规划。
三、规划批准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及时公布,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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