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按照工作部署安排,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此类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无证经营旅游业务、强迫购物、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虚假宣传旅游产品等4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
(一)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在租(使)用车辆中未落实“六不租”制度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
(二)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或者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
(三)旅行社不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低于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
(四)旅行社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宣传、招徕、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
(五)取得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
(六)导游存在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参加自费项目或索要小费,言语攻击、服务态度低劣等。
(七)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安排随意变更旅游团队人员、行程安排或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的。
(八)导游讲解中传播虚假信息、“三俗”内容或影响全省旅游形象的。
(九)旅行社或导游与无合法资质的个人或机构相互勾结,宣传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
(十)旅游购物场所存在与旅行社、导游勾结,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损害游客利益行为的。
二、投诉举报电话
邓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监督电话:0377-62124670
邓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举报电话:0377-12345
三、注意事项
各位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电话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