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邓州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万元
《关于追加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邓财预〔2025〕60号)17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
邓州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万元
2025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70万元;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