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其它站点 >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务公开
关于公示第四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来源:邓州市文广新局时间:2025-05-26
分享:

关于公示第四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各乡镇(街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乡镇(街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初审,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审,确定将吕力等71人认定为第四批邓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

意见受理部门:邓州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邓州市湍北新区文化馆4楼

联系人:时间

联系电话:18538985599

附:第四批邓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清单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6日

关于公示第四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