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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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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1231日。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1次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所调整,相关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可查询。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在享受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64号)附件规定的职业(工种)指导目录A优先支持类确定,如有变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发布并动态调整。

用人单位性质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性质单位的在职职工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其所属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详见https://hrss.henan.gov.cn/2025/06-10/3167843.html)统一代为申报,确保证岗相适。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汇总实际用工单位填报的附件表格,并统一代为申报符合申领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个人自行申领。

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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