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其它站点 > 市发改委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邓州市发改委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间:2025-06-24
分享:

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主体名称

邓州市发改委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邓州市新华中路100号

委托情况

检查事项和依据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依据

1

对建设项目节能工作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检查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3

对粮食购销经营者的部门联合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令第740号

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频次上限

1

对建设项目节能工作的行政检查

1

2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检查

1

3

对粮食购销经营者的部门联合检查

2

检查标准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标准

1

对建设项目节能工作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对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检查

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监督管理。

3

对粮食购销经营者的部门联合检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检查计划

制定后上传

检查文书

检查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上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