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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邓政复终〔2025〕38号)
来源:司法局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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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某某

被申请人: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富龙   职务:局长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于2025年4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4月25日依法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623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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