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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充通知
来源:邓州市文广新局时间: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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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邓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第四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批复》(邓政文2025〕81号),为推进该批项目保护工作,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充78名,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第四批邓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充通知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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