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5〕316号)6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
2025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6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