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邓州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2025年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有关规定,邓州市医药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五药店、邓州市高集镇赵坡村卫生室前期因违规被中止协议,现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经医疗保险中心、基金监测中心联合验收,决定恢复其2025年度医保服务协议。
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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