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开展第六批南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熟练掌握已列入南阳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知识与核心技艺,从事该项目传承实践累计20年以上。
(二) 在项目所属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获得广泛认可。
(三) 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在培养后继人才、推动项目活态传承中发挥核心作用。
(四)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申报材料
(一)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需含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授徒传艺情况、传承贡献等内容)。
(二) 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反映技艺水平的高清照片(10张以上)、3-5分钟的传承实践视频。
(三) 乡镇(街区)文化服务中心或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及评审意见。
三、申报程序
(一) 个人向项目所在地乡镇(街区)文化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材料。
(二) 乡镇(街区)文化服务中心审核、遴选后,向邓州市文广旅局非遗科推荐。
(三) 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确定推荐传承人名单。
联系单位: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18538985599
联系人:时间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