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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邓州市医疗保障局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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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法规;

2)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开展医保领域行风建设、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参与县域医共体改革中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5承担全市全民参保相关事务性工作;

6)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经办服务工作;

8)负责辖区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结算管理工作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资金)财务报表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事务;承担党的建设、廉政监督、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文电、会务、信访、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公共业务科。承担全市全民参保相关事务性工作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基金缴费记录等工作。

(3)基金管理一科。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收支核算和拨付工作;负责基金(资金)财务分析、预测及会计报表的制作、上报工作。

(4)基金管理二科。负责编制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收支核算和拨付工作;责基金财务分析、预测及基金(资金)会计报表的制作、上报工作。

(5)信息统计科。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工作。

(6)医药服务科。负责医疗保障目录维护、支付方式改革、协议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县域医共体改革中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7)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科。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8)职工医疗保障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负责辖区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离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干部、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审核结算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9)异地就医服务科。负责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非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10)审核科。负责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费用审核、月结清算工作。

(11)内控管理科。负责对经办机构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及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评价,实现对内部机构运行风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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