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要求,我市于2024年6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5年4月30日前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
此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制定依据已经废止(失效)或者重新修订的;试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废止(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确定我市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0件,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
五、解读机关
邓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7-62366568
2025年9月17日
相关文件:邓政〔2025〕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