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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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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要求,我市于20246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5430日前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

此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制定依据已经废止(失效)或者重新修订的;试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废止(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确定我市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0件,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

五、解读机关

邓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7-62366568

2025年9月17日

相关文件:邓政〔2025〕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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