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我市作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财政部出台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2025年我市获得该项目资金1024万元。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拟对该项目资金予以奖补实施。
二、编制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24〕138号)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5〕34号)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重点内容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我市生猪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生猪强制免疫密度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8%以上;生猪养殖风险进一步降低,养殖积极性进一步得到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内容
根据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草案拟定将上级下达我市的奖励资金1024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2025年生猪养殖场奖补资金80万元。对2025年新建、扩建的设计规模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场,根据第三方对固定资产(畜舍、生产设施设备、道路、水电、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生产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评估结果,按照不能超过投资总额予以奖补。(前期统计项目场2个,土地、环评手续齐全,用于扩建保育猪舍、饲料库,累计总投资480万元。)
2.用于生猪养殖场出栏奖补资金300万元。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在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期间(延续2024年方案中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生猪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给予补助,鼓励生猪养殖场扩大产能并按照检疫流程规范出栏(以河南智慧兽医云平台系统检疫出栏数据为准,企业自愿申报,出栏500以上规模场每出栏一头生猪奖励不超过4元。近年养殖饲养成本暴增加上市场行情活猪出售价格暴跌生猪养殖严重亏损状态下,养殖积极性下降,养殖场户大量淘汰、缩栏,为鼓励养殖场户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损失,鼓励养殖企业按照检疫流程规范出栏,结合资金总数,列支300万元用于我市生猪出栏奖励。
3.用于生猪屠宰企业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等资金284万元。
资金测算依据:我市现有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线设备陈旧亟待升级,为了解决我市肉食品品质,保障肉品安全。在支持企业升级改造2023年引进自动劈半机、2024年引进生猪开膛机器人的基础上,拟支持屠宰企业对企业生产线智能化配套升级改造、配送系统完善等建设284万元。用于:1、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上剪头机器人1台、自动燎毛机器人1台计划投资160万元;2、生猪产品冷链配送环节新上纯电冷藏车2台,计划投资40万元;3、对穰东、裴营、赵集、罗庄、林扒、彭桥、构林、刘集等8个乡镇配送中心的冷库、分割车间、厂区亮化等方面进行完善,计划投资200万元,逐步将生产线全部改造升级为智能化、数字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预计总投资400万元,综合统筹资金总数拟列支284万元。
4、用于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费用等资金计划280万元。资金测算依据:2025年,我市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费县级配套资金缺口280多万元,根据我市财政现状,结合资金情况,综合考虑此项列支280万元。
5.用于生猪养殖环节生猪疫苗购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资金计划2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负责实施。
6.用于生猪“瘦肉精”的质量安全检测费等资金20万元。由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7.用于生猪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费等资金20万元。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
8.用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新等资金20万元。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
解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电话:0377-62287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