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7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7万元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16号)727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公益性岗位、一次性交通补贴等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7万元
(1)2025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504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025年邓州市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223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