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邓州市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邓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度)》规定,由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与我市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被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不得再悬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识,并向参保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解除协议后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结算。现将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0月9日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定点代码 |
定点名称 |
地址 |
解除时间 |
|
P41138102618 |
南阳隆泰仁医药有限公司邓州市隆泰大药房建业森林半岛店 |
邓州市花洲街道建业森林半岛7幢101-102号 |
2025年9月6日 |
|
P41138101398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邓州穰城路店 |
邓州市花洲街道穰城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南角84号 |
2025年10月1日 |
|
P41138101349 |
邓州市医药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七药店 |
邓州市花洲街道团结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 20米路北 |
2025年9月12日 |
|
P41138101379 |
邓州市医药有限公司 第六十三药店 |
邓州市夏集镇文化路 |
2025年9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