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市妇幼保健院政策支持,整合全市助产医疗资源支持保健院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助产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助产服务直接关系母婴生命安全,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助产机构的设置与布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关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遵循“科学布局、合理配置、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人口规模、地理分布、服务需求等因素,形成了市妇幼保健院、市级综合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共同构成的助产服务体系。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在保障母婴安全、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关于建议的分析
“加大对市妇幼保健院政策支持,整合全市助产医疗资源支持保健院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助产机构”的建议,出发点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作为主管部门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从理论上来说,将助产资源集中在一家机构,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便于管理和质量控制,也利于培养专业的助产团队,但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每个县至少有1家达标妇幼保健机构”,但未限制助产机构数量。省卫健委明确要求“保障群众自主选择权”,避免垄断性服务安排。二是难以满足城乡居民就近就医需求,部分偏远乡镇到市妇幼保健院需1小时以上车程,紧急分娩存在风险;三是单一机构承担全市助产任务,服务量过度集中易导致医疗资源饱和,增加产科安全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中关于强化市妇幼保健院龙头作用的合理部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提升综合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市妇幼保健院投入,重点完善产科、新生儿科设施设备,引进产科专家团队,大力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作为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逐步调整产科功能,重点发展消化、心脑血管等综合学科,市妇幼保健院则强化孕产保健、高危孕产妇管理及新生儿救治等专科优势,形成“保健-临床-康复”一体化服务链条。
二、优化服务网络,保障就医便捷:建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枢纽的助产服务转诊网络,同步完善转诊绿色通道,明确各级机构职责,确保轻症在基层、重症转市级,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农村孕产妇就医不受影响。
三、 加强质量监管,统一服务标准:由市妇幼保健院牵头建立全市助产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统一全市助产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定期开展督查考核,提升各机构服务同质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建言献策!我们将持续关注全市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变化,动态调整服务体系,既保障母婴安全,又兼顾群众就医便利性。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