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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聘请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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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共治,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豫你同行 骑护食安”网络餐饮共治活动的通知》(豫市监办〔2025〕101号),决定在全市选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邓州市范围内的外卖(网络)配送员

二、选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工作认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相关活动;

(四)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积极学习、及时主动了解掌握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并参与相关活动;

(五)热爱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有较高的敏锐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德心、事业心和工作积极性;

(六)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擅自超越监督权限,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形象。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食品安全监督员条件且自愿参加社会监督的个人,应填写《邓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

(二)平台报送:相关外卖平台(以美团、饿了么、京东为主,下同)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推荐、选拔合适的外卖骑手,参加监督员选聘。

(三)资格审核:由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集中培训: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监督要点、报告流程等。

(五)择选聘任:培训后择选,符合条件者由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为 1 年,期满后视情续聘、解聘、重聘。

四、主要职责

(一)线索举报。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含平台未履职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线索;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举报相关信息,包括内容、证据、被举报对象信息等。

(二)宣传引导。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宣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三)信息反馈。收集并反映社会各界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表彰奖励

对积极参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对于发现和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并由监管部门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请各平台积极推荐,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邓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报送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


联 系 人:魏 佳

联系电话:0377-62300032

电子邮箱:dzscyk@163.com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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