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杰成商贸有限公司等441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5年12月2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邓市监罚字〔2025〕101号)。
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邓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丽峰 孙元爽
联系电话:62117982、62117992
联系地址:邓州市北京大道201号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邓市监罚字〔2025〕101号)
2.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docx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