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3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3万元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5〕432号)91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道路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3万元
(1)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孟楼社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39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南孔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28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长乐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82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胡庄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79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耿营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14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兰冲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58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2025年邓州市都司镇鲁家村数智化生猪养殖项目613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
dzsfpbghcw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