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5年第10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近期,在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邓州市宏基德隆购物超市和邓州市利佳购物广场经营的不合格香蕉
(一)邓州市宏基德隆购物超市和邓州市利佳购物广场经营的不合格香蕉的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两店经营的的不合格香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经查两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于免于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邓市监案移【2025】0109003号)(邓市监案移【2025】010900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并进行原因分析排查,完善经营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