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招用“两类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 服务对象 | ||
办理依据 | 1.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 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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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新招用农村“两类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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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企业新招用“两类人员”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 2.培训计划大纲; 3.培训人员花名册; 4.“两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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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岗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有关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补贴标准参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职业培训补贴相应标准的8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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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 ||
办理时限 | 材料齐全的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
办理地点 | 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77-62287621 | ||
附件:
企业新招用“两类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