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您们好!
目前,国家已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您的孩子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你们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现将学生资助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回执、上报有关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别
1.原建档立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2.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3.特殊困难群体: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优抚对象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因灾、因伤、因病、因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严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邓州市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对具有正式学籍的,在公办幼儿园及教育部门批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同时,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发放学前教育保教费,义务教育入学前一年的大班学生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享受国家免除保育保教费政策,不再享受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
2.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基础上,对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250元、初中生15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非寄宿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625元、初中生75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同时,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对象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以各公办高中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入学即免。对于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住宿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除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同时,对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年生均2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邓州市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执行,一档3000元/学年、二档2300元/学年、三档1600元/学年)。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对于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同时,对具有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年生均2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可分为2-3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在户籍地乡村振兴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申请“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5.高等教育。对在河南省内就读的博士生(无固定工资)、研究生(无固定工资)、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13000元、6000元、37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专科学生还可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在户籍地乡村振兴部门申请“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这些学生可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如果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国家鼓励原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考入省外高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如果你家属于贫困家庭,请对照第一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别,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将有关证件或证明家庭困难的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校。
邓州市教育资助服务中心印制
202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