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区)农业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邓州市2025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市28个乡镇(区域)公开遴选10户左右(水产业)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水产养殖大户等作为水产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邓州市各乡镇,遴选10个左右水产养殖场(户)作为水产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条件
主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稳定性强、有示范带动能力、劳动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科技素质并乐于助人、在周围渔民中的影响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或种养大户为水产科技示范主体(水产业示范面积在20亩以上)。
三、遴选程序及办法
由各乡镇(街区)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水产)工作要求,遴选推荐水产科技示范主体,并报送推荐证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上报水产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审核确定,对拟确定的水产科技示范主体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四、示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示范主体的权利:享受水产科技示范主体项目补贴;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优先参加科技培训、接受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2、示范主体的义务:充分发挥示范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等,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
3、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通过手机中国农技推广APP线上动态展示生产技术服务有关成效,做好农情调查、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工作;辐射带动周边不低于10户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五、申报时间
7月18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科,逾期不候。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