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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田小鹏)
来源: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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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2月29日受理了河南省金丰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的田小鹏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田小鹏同志的死亡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2026年2月12日


拟认定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河南省金丰电子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田小鹏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4531

 事故简述:田小鹏系河南省金丰电子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25年12月18日,金丰总经理姜某某微信安排田小鹏处理泊寓2号3栋513、514房间退租问题。2025年12月21日19时左右,田小鹏在搬运房间物品时晕倒,随后田小鹏被120送至南阳市第八人民医院抢救。2025年12月21日21时38分田小鹏经抢救无效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田小鹏死因为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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