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2月23日受理了南阳市烟草公司邓州市分公司申请的王汉波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王汉波同志的死亡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2026年2月12日
拟认定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南阳市烟草公司邓州市分公司
职工姓名:王汉波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6316
事故简述:王汉波系南阳市烟草公司邓州市分公司员工,被安排在邓州市高集镇寨上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王汉波开车到达高集镇寨上村村部门口后猝死。居民医学殡葬证显示王汉波死亡原因为猝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