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运输安全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日常检查计划。
检查主体:邓州市交通运输局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检查对象: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驾校、源头企业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事项:1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2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行政检查;3 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的行政检查;4 对客运站经营者的行政检查;5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6 对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的行政检查;7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行政检查;8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的行政检查;9 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10 对货运源头企业的行政检查;11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行政检查;12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检查频次:对同一企业,原则上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结合企业信用等级,每年不超过2次检查,信用等级高的可以减少检查频次,等级低的增加检查频次(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被检查人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检查时间:3月-12月
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扫码入企”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