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精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邓州市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将《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其他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积极配合,深化协作创新,积极探索高效化、精细化、集成化联合监管模式。各单位要及时更新“两库一单”,对省级平台上录入的事项及时维护,对已停用的抽查事项要及时调整禁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机制,力争实现两类监管深度协同,信用风险分级与抽查任务结合率100%。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年度联合检查。对于《抽查计划》未覆盖的抽查领域,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统筹做好执法监管工作。同时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对未列入《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联合抽查,需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对已列入但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展需要取消的,要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抽查检查结果公开要求。
省营商环境检测指标采用年度考核方式,故全部计划任务需在12月10日前完成。请各成员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邓州市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邓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