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时间: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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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邓司罚决20261

处罚名称:

律师程创业干扰民事活动正常进行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程创业

处罚事由:

其委托人办理完委托手续后突然死亡,虽然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员故意隐瞒委托人死亡的过错行为,但程创业作为律师,未予核实即代为起诉及提起上诉,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八项、第四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宛司文202332号《南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放权赋能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制度的通知》

处罚结果:

停止执业三个月

        停止执业期限:

202641日至202663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30

处罚机关:

邓州市司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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