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罗庄镇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市建公司遴选公告
为规范推进我镇林堡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严格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不低于40%、优先吸纳本地群众务工等政策要求,依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河南省以工代赈项目创新承接方式和劳务组织模式工作指南(试行)》及《邓州市以工代赈项目市建公司遴选实施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就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邓州市罗庄镇林堡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罗庄镇林堡村。
建设内容:维修改造道路5.133公里。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6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
劳务报酬:预计发放199.6万元,占中央资金43.39%。
带动务工:预计带动142名本地劳动力就业。
计划工期:2026年5月—2027年3月。
实施要求:坚持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采用镇人民政府+市建公司+当地群众模式,落实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综合赈济模式。
二、遴选范围
邓州市范围内县级政府领办、具有相应资质的乡村建设公司(含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平台公司、乡村建设公司、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劳务公司等,以下简称市建公司)。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依法注册,注册地在邓州市的市属国有、集体或合作经济组织,具备与工程类别相适应的施工或建设管理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及资金保障能力,近3年无失信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不转包、不分包、不挂靠,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
(二)优先条件
有以工代赈、乡村振兴、涉农项目建设经验,已建立本地劳务组织体系,能快速组织群众务工,承诺本地用工比例、劳务报酬发放标准高于政策底线,承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上岗模式,管理规范、管理费合理、服务意识强。
(三)禁止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选资格: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近3年存在以工代赈项目违规违纪、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拒不落实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存在信访、舆情、质量安全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遴选方式
由罗庄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单位组织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后直接委托发包,结果报市以工代赈办备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重点考察务工组织能力、劳务报酬方案、技能培训计划、质量安全保障等。
五、遴选程序
发布信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报名:符合条件的市建公司提交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乡镇联合纪检、财政、行业部门联合审查。
综合评审:按评分表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集体研究:召开遴选会议,综合评审意见,确定拟选用单位意见名单。
上报:评审结果报请市政府同意,确定最终拟选用单位。
公示:拟选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签约备案:签订含以工代赈专用条款的合同,报市以工代赈办备案。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邓州市罗庄镇人民政府院内,联系人:董先生,电子邮箱:970690041@qq .com。联系电话:0377-83817301。
(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1、报名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财务状况、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4、信用记录、无欠薪、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5、相关业绩证明(以工代赈、乡村振兴、涉农项目优先)
6、务工组织方案、劳务报酬发放计划、技能培训方案、
7、承诺书
8、其他可证明优势的材料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邓州市罗庄镇人民政府所有
邓州市罗庄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