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5月7日
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安排会前学法,采取部门负责人讲解、专家授课、书面学习等多种方式学法。会议议题涉及法律问题的,承办部门应当在研究议题前,讲解或说明议题所涉法律、法规、规章。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详见《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附后)。
三、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内容,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并将学法情况和市领导指示列入常务会议纪要。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学法材料的准备及解读。市司法局做好会前资料审核把关工作。
(二)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根据工作情况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可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提前对纳入《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材料,确保学法质量。有关责任单位要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解读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500字以内),于2026年5月12日前报司法局(dzssfjyfxz@163.com)审核。采取专家授课形式学法的,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安排师资力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准备讲课提纲,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
(四)各乡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本计划制定学法计划,切实将学法作为补短板、促提升、助发展的重要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法活动,通过学习法律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
附 件
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
1.《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2.《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地方性法规,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修订后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公安局
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性法规,修订后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5.《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地方性法规,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6.《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行政法规,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7.《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
8.《婚姻登记条例》,行政法规,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责任单位:民政局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修订后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0.《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法规,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司法局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法律,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司法局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律,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行政法规,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