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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服务指南
来源:时间: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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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接收条件

仅限户籍为邓州市(含所辖乡镇)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二、档案接收信息

接收单位: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档案室

单位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花洲街道新华中路10号

接收人:人社局档案室

邮政编码:474150

联系电话:0377-62287808

三、毕业生档案常见问题解答

1.档案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转化为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办理职称评审、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招聘、入党政审、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等业务,均需核验档案材料。

2.毕业后档案转到哪里?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定向招生:转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转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超大城市以当地政策为准)。

暂未就业:可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2年。

3.谁可以保管毕业生档案?

仅限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4.档案如何转递?本人可以携带吗?

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携带与转递。

高校按规定整理档案材料,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统一寄送。

5.档案存放收费吗?

免费保管。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6.档案信息有变化需要更新吗?

需要。请及时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等材料,提交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归档更新。

7.辞职、再就业后档案放哪里?

户籍地存档: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

就业地存档:转至户籍地,或按新单位性质转至新单位/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办理方式:支持窗口办理或线上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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