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其它站点 > 邓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告公示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公示
来源:时间:2026-06-11
分享: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之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对4468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进行注销。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请于5日内交回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交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附件1、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