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之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对4468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进行注销。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请于5日内交回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交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附件1、2、3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之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对4468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进行注销。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请于5日内交回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交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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