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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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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清理整顿“黑职介”、虚假招聘、非法劳务派遣、“招转培(贷)”欺诈以及就业歧视等破坏公平就业环境的违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法》《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聚焦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就业培训、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常态化行政检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二、检查内容

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对同一企业,每年开展不超过2次检查(涉及安全、环保、举报、交办或移交案件的办理不受检查频次的限制)。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检查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

2.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3.减轻企业负担: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对诚信等级A类企业原则上每年最多检查1次,对C类企业提高检查频次。

4.协作联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领域执法,提升执法威慑力。

5.严守廉政纪律:检查人员须佩戴执法证件,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或礼品,严禁通风报信、选择性执法,违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附件:

邓州市人社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
对象

事项类别(重点/一般检查事项)

抽取
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市/县级)

检查时间

备注

1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人力资源市场

市人社局:
1.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行政检查;
2.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检查;
3.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4.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6.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检查;
7.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1.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检查对象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比例分级抽取。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级

3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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