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职能介绍
党委书记:张 舵 | 职责介绍:主持全面工作。 曾任邓州市裴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邓州市汲滩镇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邓州市团市委干事、组织部部长等。 |
党委副书记、乡长:宋书勇 | 职责介绍:协助张舵同志抓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简历:宋书勇,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曾任邓州市桑庄镇党委副书记、桑庄镇政府副镇长,构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副科级)、镇政府科员。 |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 烨 | 职责介绍:协助张舵同志抓党委日常工作。 简历:李烨,男,汉族,199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曾任邓州市腰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司法局科员、司法所长。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孙志国 | 职责介绍: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主抓信访稳定工作。 简历:孙志国,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十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林扒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陶营乡人民政府工会主席、白牛镇中心校教师。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 明 | 职责介绍:主持纪检、行政监察全面工作。 简历:周明,女,汉族,199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张楼乡政府科员、腰店镇组织委员。 |
党委委员、副乡长:杜海华 | 职责介绍:协助宋书勇同志处理政府日常工作。 简历:杜海华,女,汉族,198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邓州市张楼乡团委书记兼精神文明专干、宣传干事、组织干事、张楼乡组织委员、穰东镇常务副镇长。 |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李 阳 | 职责介绍:主抓组织、统战、人事、妇联、共青团等工作。 简历:李阳,女,汉族,199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河南省南阳村镇银行任客户经理、龙堰乡人民政府组织干事、龙堰乡人民政府党建综合办公室主任。 |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冯 驰 | 职责介绍: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集镇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简历:冯驰,男,汉,1986年0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邓州市构林镇党政综合办主任,邓州市构林镇官刘村党支部副书记等。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孟尧 | 职责介绍:主持武装部日常工作。 简历:刘孟尧,男,1992年5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邓州市司法局花洲司法所科员、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团委书记、宣传干事。 |
副乡长:胡冰冰 | 职责介绍:主抓民政、人社、残联、卫生、教育、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简历: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邓州市人民医院团委书记、龙堰乡史坡村驻村第一书记。 |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刘 慧 | 职责介绍:主抓机关事务、“12345”热线、档案、保密、机要工作,协助李烨同志抓政法、综治工作。 简历:刘慧,女,汉族,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曾在古城街道办事处工作,现任龙堰乡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有伟 | 职责介绍:主抓综合行政执法、集镇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助杜海华同志抓农业工作,协助冯驰同志抓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简历:王有伟,男,汉族,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曾任邓州市九龙镇大学生村干部、邓州市文渠镇农业中心职员,文渠镇扶贫办主任、文渠镇纪委副书记。 |
一、党政办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二、村镇中心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三、监察室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五、民政所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六、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七、群工站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九、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十、统计站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十一、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十二、龙堰乡武装部 联系电话: 0377-62623295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发展农村和各项社会事业;依法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保证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区域实施;
二、对本行政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财政预算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党委、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决议和命令;
四、坚决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抓好基层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抓好农民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组织活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工作的领导,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