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职能介绍
赵集镇党委书记:路淼 | 路淼,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党委书记。 曾任邓州市财政局科员, 邓州市白牛乡人民政府工会主席, 邓州市裴营乡人民政府副镇长、副书记,邓州市罗庄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
赵集镇镇长:周娟 | 周娟,女,汉族,198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任中共市委组织部职员,正股级组织员,龙堰乡副乡长、副书记,共青团邓州市委书记等职务。 |
党委副书记:陈然 | 陈然,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党委副书记。 曾任邓州市卫生局科员,邓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邓州市赵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人大主席:陈鹏 | 陈鹏,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人大主席。 曾任邓州市腰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邓州市汲滩镇纪委书记。 |
纪委书记:陈卓 | 陈卓,女,汉族,199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纪委书记。 曾任邓州市陶营镇人民政府科员、组织干事、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陈晓飞 | 陈晓飞,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曾任陶营乡水利站科员、劳动民政保障所副所长、民政所所长,邓州市十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邓州市罗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谢聪慧 | 谢聪慧,女,汉族,199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曾任邓州市汲滩镇科员,共青团邓州市委科员。 |
宣传委员:闫文博 | 闫文博,男,汉族,198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宣传委员。 曾任邓州市总工会职员,邓州市林扒镇人民政府科员、人大办主任、党政办主任,邓州市赵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高金涛 | 高金涛,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武装部长。 曾任邓州市赵集镇人民政府扶贫办主任、统战干事、东片管理区书记、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
副镇长:许朝顶 | 许朝顶,男,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副镇长。 曾任邓州市张村镇政府组织干事、党建办主任。 |
副镇长:路矗 | 路矗,男,汉族,199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副镇长。 曾任邓州市高集镇一级科员、乡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
三级主任科员:刘涛 | 刘涛,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副主任科员。 曾任邓州市赵集镇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副主任科员。 |
三级主任科员:陈同普 | 陈同普,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赵集镇纪委副书记。 曾任邓州市赵集镇政府科员、纪委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博 | 陈博,男,回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任邓州市张村镇人民政府职员。 |
平安办主任:陈蔷楠 | 陈蔷楠,女,汉族,198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赵集镇平安建设中心主任。 曾任邓州市自然资源局矿管办职员,邓州市夏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职员、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
一、党政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二、财政所 联系电话: 0377-62467668
三、工业办(招商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四、农业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五、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7-62464066
六、信访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七、综治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八、民政所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九、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十、村镇中心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十一、安监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十二、烟叶生产办 联系电话: 0377-6246800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发展农村和各项社会事业;依法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保证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区域实施;
二、对本行政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财政预算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党委、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决议和命令;
四、坚决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抓好基层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抓好农民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组织活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工作的领导,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