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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花生产业建设储备项目的通知
录入者: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9-11         点击次数:
 

关于征集花生产业建设储备项目的通知

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邓州市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为加快我市花生产业集群建设现向全市征集一批花生产业建设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用于支持花生种植、加工、销售、仓储、技术服务等全产业链建设,引导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建设主体改扩建生产加工车间、购置生产加工设备、建设仓储设施等方面。

二、项目实施主体

1.从事花生种植、加工、销售、仓储、技术服务等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依法在邓州市注册。

2.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

3.无偷税漏税行为。

4.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自筹资金需达到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由实施主体按照建设方案自主进行实施,并保留施工档案资料。

2.项目验收。实施主体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进行评估,达到投资标准后,由相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单位。

3.补助金额。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同承担,企业自筹资金金额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金额的3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四、工作要求

相关经营主体认真填报花生产业建设储备项目资金使用表(见附表),并于9月21日下午6点前将花生产业建设储备项目表报送农业农村局产业科邮箱dznycyb@163.com。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附表

邓州市花生产业建设储备项目资金使用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总投资(万元)

合计

财政补助资金

自筹资金

备注:建设内容要详细、具体、分项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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