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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录入者: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7-03-06         点击次数: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2017年2月21日)

 

    201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我省农业农村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增速放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等问题和矛盾。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促进农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更美,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调整种养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大力实施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优质小麦,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集中连片种植的生产基地,优质强筋、弱筋小麦种植面积达到800万亩,实行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实现优质优价,巩固和提升小麦生产的优势地位。大力发展优质花生,重点发展高油酸油用、食用花生品种,种植面积扩大到2000万亩。大力发展优质草畜,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继续实施国家级粮改饲试点,启动省级试点,粮改饲面积达到200万亩,加快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全年新增优质奶牛5万头、优质肉牛20万头。推进生猪、家禽、肉羊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水产科学养殖。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苹果、梨、大枣、猕猴桃、软籽石榴等种植面积达到1250万亩。

    2.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名特优新品种,促进特色杂粮、茶叶、烟叶、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加快以核桃、油茶、油用牡丹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发展珍贵树种用材林、苗木花卉、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

    3.推进农业区域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功能区和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4.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持质量兴农,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5.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加强供销、粮食、邮政、农机等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完善家庭农场、家庭林场认定办法,健全示范评定机制。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粮食收储、烘干设施。

    6.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鼓励各地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7.坚持农业开放发展。拓宽农业开放领域,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着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建设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种养基地和进出口肉类、粮食、食用菌、果品等产品集散地。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推动农业装备、生产资料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建设境外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

    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农业持续发展

    8.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生物、物理防控技术及环境友好型农药、高效施药机械的推广力度,推行有机肥和功能性肥料应用。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以县为单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农膜和废弃农业包装物污染防治技术应用。

    9.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快完善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加强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与建设,同步完善田间节水设施。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集中建成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开发种类齐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普及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

    10.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实施耕地、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加快耕地轮作技术推广。实施农业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加强农业有机废弃物利用,着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水平。支持设施农业进行土壤改良。

    11.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水源保护区生态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规划,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淮河防护林、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和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力度。

    三、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融合发展

    12.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创新、提升和拓展,着力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格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兼并重组、改革改制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服务方式,建立完善与农民利益共享的机制。加快主食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

    13.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河南省农业大数据中心,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示范应用。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搭建公益性为主的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地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推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县以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完善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推进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

    14.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山水、森林、矿产、花卉苗木等自然资源和戏曲、武术、杂技、茶艺、特色餐饮、传统节会等文化资源,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规划建设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支持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开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在城市郊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城乡交通主干道沿线规划建设都市生态农业圈,支持郑州、洛阳等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园区。

    15.鼓励创业创新。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培育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整合落实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建立农业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16.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抓住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大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力度。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加强种质资源创新、分子育种、高效节本、疫病防控等先进技术研究和应用,突破一批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加快国家基因库河南中心、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小麦、花生、粮食加工、速冻食品等领域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建设。实施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和主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创新,提升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能力。加强中低产田改良、经济作物、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科技研发。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型企业在扩大信贷规模、利率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17.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重点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和节本降耗、循环利用技术模式。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增强防御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建设,加快研发推广适宜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林果业的农机装备,推进农业机械专业化、智能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

    18.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农业科技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通过“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和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着力引进一批农业高科技项目、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深入推进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完善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研究支持方式,建立差别化农业科技评价制度。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19.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支持中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和新乡等13个国家级、泌阳等37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强化研究开发、试验示范、科技服务与培训等功能。支持园区产学研合作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测试检测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交易机构等科研和服务平台。

    20.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等培训计划,全年培训20万人以上。积极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探索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体系。

    五、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全面发展基础

    21.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继续整合各类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建设井、渠、路、林、电及气象、水肥监测等田间基础设施,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创新高标准粮田管护机制。推进重大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启动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灌区规划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小浪底北岸灌区。加快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22.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充满活力的县域经济,加快建设一批实力强、特色靓、人气旺、环境美的经济强县。有重点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分类指导、“一区一策”,合理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遗留问题。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逐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和清洁型煤供给。开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工作,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地区枯井、河塘、饮用水、自建房、客运和校车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

    23.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5年内所有乡镇改扩建或新建1—3所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进基本医保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的引进、调配和培养。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4.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脱贫攻坚“1+N”政策措施体系,确保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脱贫攻坚责任工作机制,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督查巡查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实施12.4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异地搬迁,1700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固始县等6个国定贫困县和伊川县等4个省定贫困县脱贫摘帽,全年实现10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内生发展动力

    25.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重点补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绿色生态。强化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油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支持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等农机作业。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安排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稳步扩大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范围。

    2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配套改革。统筹协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允许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权流转证制度。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和进场交易。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27.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抓住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林业局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机遇,争取更多资金用于林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拓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建设。对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

    28.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持续增加“三农”贷款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认真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作用,在服务粮食生产、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脱贫攻坚、区域发展战略等方面加大信贷力度。深化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保险、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完善财政与金融支农协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加快建设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推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省政府共创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区建设,探索农村土地金融多种模式。

    29.探索建立用地保障机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适度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

    30.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多渠道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新生代、身患职业病等农民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增强中小城市、重点乡镇、特色小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争取全年新增农村转移人口160万人以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政策,建立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协同推进财政、土地、投融资、社保等领域综合配套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31.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启动省农信联社改革,加快省辖市城区农信社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县级农商行改制目标任务。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分类改造基层供销社,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集团化发展,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深化农垦改革,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化。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中原粮食集团发展。

    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推动“三农”工作健康发展

    3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位置不动摇,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劲头不能松、力度不能减,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县乡党委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有关部门要自觉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

    33.筑牢基层基础。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坚持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重要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突出任务。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34.建设乡村文明。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广泛宣传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新风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奋力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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