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四化双评”中基层
党组织评星晋级、党员评星争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邓州市委关于实施“四化双评”提升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运行水平的工作意见》(邓发[2015]8号),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四化双评”工作的最新要求,综合2016年度全市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党员评星争优(以下简称“双评”)工作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17年“双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评星时间
全市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星级评定,坚持“每季度一评,年底总评”,每年1月至12月为一个评定年度,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一周为季度评定周;每年底,根据4个季度的评星情况、综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等进行年度总评。
每年初,市委根据乡镇和市直单位年度评星情况,研究确定上年度市级一至五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并对部分市级星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命名;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星级党组织和党员表彰激励活动。
二、严把参评比例
每次评星均实施“党委评支部、党支部评党员”,坚持“评支部一个不少,评党员80%以上参加”。其中,村(社区)党支部每次评党员务必保证80%以上的党员参加,尤其要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在外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等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每次评党员务必保证90%以上的在职党员参加,尤其是要组织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党员可以确定为“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
工作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找党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参评率,严格控制“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的数量。“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主要是指:(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3)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4)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确定这些党员时,要按照“逐名党员通知到位—支部班子甄别确定—上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党员大会<评党员会>表决通过—反馈党员本人或家人—如实计入评星工作档案”的程序确定实施。
三、优化评定数量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在每次评支部时,要按照五星级不超过支部总数的5%、四星级不超过总数的10%、三星级不超过总数的15%、二星级占50%左右、一星级和不确定星级约占20%的比例宏观把握。其中,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在计算村(社区)党支部的星级比例时,要按照村(社区)党支部的总数进行计算;在计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的星级比例时,要按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党支部的总数计算。
各党支部在每季度评党员时,要按照五星级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5%、四星级不超过10%、三星级不超过17.5%、二星级占50%左右、一星级和不确定星级约占20%的比例宏观把握。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在确定季度和年度乡级一至五星级党员时,要坚持三、四、五星级党员向基层一线党员倾斜,其中:乡科级干部党员评为五星级的不得超过本单位乡科级干部党员总数的10%、评为四星级的不得超过本单位乡科级干部党员总数的30%、评为三星级的不得超过本单位乡科级干部党员总数的50%,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评为五、四、三星级的比例,均分别不得超过各自总数的20%、30%、40%;各乡镇(街、区)的三、四、五星级中乡科级干部党员、党支部书记确定之后的名额,公职人员不得超过1/3、村组干部不得超过1/3。按照该比例要求,星级较高的基层党组织,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可将其所辖党员较高星级的数量比例予以适当上调。
四、充实评星内容
要把评支部、评党员作为评定单位及个人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举措,作为激发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履职尽责、担当奋进、创先争优的主要抓手。
要定好基层党支部的评星内容及标准。全市所有基层党支部各季度和年度的一至五星级评定标准,由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紧扣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乡基层党建和“一落实三服务两保障”重点任务、本单位2017年度工作部署,根据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年度和各季度承担的职责任务等认真研究制定,要重点突出、简洁明了、便于操作。评星内容重点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四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发展、规范党费收缴、规范党建档案资料和完成承担的中心、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等。
要定好党员的评星内容及标准。全市党员的各季度和年度一至五星级评定标准,先由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基层党建和其它中心、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评定要求,再由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简便易操作的具体标准,要求切合党员实际、突出当地特点,杜绝假大虚空和“千村一面”。其中,星级评定内容重点包括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服务“四化”建设、参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情况,按要求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情况,做好临时性中心工作尤其是急难险重工作情况等。
五、规范评定程序
整个“双评”工作,要坚持先评党支部、再评党员,每次评定按照“学—述—评—亮”的程序组织实施。
评支部由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要召开由党政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所辖基层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村(居)主任以及市乡“两代表一委员”代表等参加的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会议。乡镇(街、区)每季度评党支部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四项:一是由党(工)委负责同志围绕星级评定,领学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市乡有关工作要求,讲解星级评定标准、评定办法等;二是由各占四分之一以上的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设立专门的述职报告席,其他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书面印发;三是全体与会人员填写评党支部测评表或量化表(根据评定标准自行设计),是否现场唱票公布结果由党(工)委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四是由党(工)委书记讲话,简要点评星级评定工作,回顾上季度重点工作情况,并就下季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党支部进一步评星晋级的具体目标任务及要求等。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评党支部会议议程,参照上述乡镇(街、区)的评支部会议要求进行。评党支部的结果由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后,第一时间在机关公开栏公示到下一次“双评”结果产生,同时可结合实际通过会议、简报、广播等形式予以公开。年度评党支部可以参照上述办法进行,也可由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根据4个季度的评星情况等集体研究确定。
评党员由各党支部班子组织实施,要召开由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参加的季度评党员工作会议,会议由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派出的领导干部或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议程有五项:一是上级领导干部或党支部书记围绕星级评定,领学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的工作要求,讲解评党员的标准及评定办法等;二是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报告上季度支部班子工作情况,通报上级党组织评定的本党支部该季度星级结果;三是四分之一以上的到会党员现场述职,其他党员述职报告书面印发或由党小组长现场简要介绍党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四是全体与会人员填写评党员测评表或量化表(评党员表由党支部自行设计),是否现场唱票公布结果由党支部班子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五是由上级领导干部或党支部书记讲话,简要点评星级评定工作,回顾上季度重点工作情况,并就下季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下一步党支部评星晋级、党员评星争优目标任务及要求等。评党员结果由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审核确定,结果反馈后第一时间在固定公开栏公示到下一次评定结果产生,同时要结合实际通过会议、广播等形式予以公开。
六、加强工作指导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要研究制定出各季度及年度“双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评定标准、评定办法、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后附本单位评党支部标准及测评表或量化表以及评党员重点内容、具体要求等,经党(工)委会议或党政班子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各基层党支部班子要研究制定出各季度及年度本党支部评党员工作操作办法,后附评党员的标准及测评表或量化表,由上级党组织分包领导审核把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评支部时,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测评表或量化表的规范印制、分发回收、汇总上报等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影像留存以及相关材料的存档等工作。
评党员时,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至少要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或包村干部等,全程参加各党支部的评定工作,指导党支部做好会前准备、会议组织、会后材料上报等工作。其中,要重点指导基层党支部有效提高党员参与率:一要严格落实“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的确定程序,尤其是要从严控制“暂不参加星级评定党员”的数量,坚决杜绝简单地把因事、因病、因外出等不能参加评定会的党员排除在外。二要创新在外党员参与星级评定的方法举措,采取组织在外党员按时参加党员活动日、按时足额主动交纳党费、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等,及时掌握在外党员的作用发挥情况;建好全体党员微信群,通过经常性发布学习内容、工作要求和组织党员在群内发布个人工作和学习情况等,掌握党员日常表现。评定会上,要采取党小组长代为述职或介绍情况、在外党员电话及微信短信评党员等参与评定。三要提高无职党员(没有担任党内外职务等)的参与热情,平时要采取党支部安排和个人认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无职党员认领党建工作岗、经济发展岗、科技示范岗、参政议政岗、民主监督岗、扶贫帮困岗、文明新风岗、村容管理岗、维护稳定岗等,评定会上要组织动员无职党员认真报告履职情况,评定星级时将三星级以上星级向其倾斜等,充分激发调动他们的创先争优热情。
评党支部、评党员时,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严格“不确定星级”的落实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党支部被认定为“不确定星级”的主要情形包括:(1)党组织班子未按要求进行换届或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的;(2)党政班子成员或村(社区)“两委”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4)发生赴京、省越级上访的;(5)发生其它恶性事件不宜确定星级的。党员被认定为“不确定星级”的主要情形包括:(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2)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3)有其它不宜评定为星级党员情况的。
七、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市直一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抓党建副书记或分管副职要牵头负责、为具体责任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要抓好落实、为直接责任人,坚持结合实际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坚持公开公示、以评促创,坚持发现、培育和宣传好经验、好典型,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坚持实施“双评”工作责任追究制,凡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周密、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甚至出现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以党组织研究结果取代每季度“双评”过程等重大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一级单位党组织每季度的“双评”结果,要于每季度评定周之后一周的周四前上报。其中,乡镇(街、区)党(工)委上报材料纸质版交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组织部209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科邮箱dzbzzk@163.com,联系电话:62287241 62287583;市直各一级单位材料上报市直机关党工委。
附:1、评党组织结果汇总表
2、评党员结果统计表
3、基层党支部党员评星结果统计表
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4日
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