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养老机构变更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金水区民政局
养老机构变更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养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发生改变的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
四、受理机构
金水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决定机构
金水区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八、禁止性要求
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注销并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材料出具单位 |
备注 |
原《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原件 |
|
|
申报单位提交 |
|
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仅适用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原件 |
|
|
申报单位提交 |
|
《河南省养老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 |
原件 |
|
|
申报单位提交 |
|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371-60130928
办公地址: 东风路与花园路西北角1号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书面审查-审批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371-60130928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371-58579000
网上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金水区行政服务中心: 东风路与花园路西北角1号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电话查询:0371-60130928
网上查询: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提交材料)
附录1
养老机构变更办事流程图
span style=";z-index:1;margin-left:-84.0000px; margin-top:20.8000px;width:715.0000px;height:843.0000px;"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河南省养老机构变更申请表
养老机构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电话 |
|
|
手机 |
|
|
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电话 |
|
|
手机 |
|
|
服务范围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送达
方式 |
领取人 |
|
联系电话 |
|
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
收件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以下非申请人填写 |
申请人提交材料情况 |
提交材料内容 |
提交情况 |
原《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
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
|
民政部门意见 |
受理 |
书面审查 |
审批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