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洲、古城、湍河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要求,为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融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回收渠道,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导,统筹推进。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整体布局,强化政府规划引导与市场资源配置协同。优化准入经营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回收体系建设,激发多元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支持国有资本参与,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国企牵头、民企参与、社企协同”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行业格局。
(二)规范管理,协同联动。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整合行业散乱现状,强化商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回收企业备案制和信用承诺制;推广典型经验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三)搭建“点、线、网”回收网络体系。遵循依法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全市范围内布局回收站点不少于50个,至少建成1个绿色分拣中心、1个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线下线上回收网络,形成多个站点、线下线上、一张网的城乡全覆盖高效运转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三、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工信局:结合国家及省、市循环经济政策,负责牵头编制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的产业布局,并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升级和链式发展。作为项目招商引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协议签订,帮助协调解决分拣中心及循环经济产业园深加工项目在选址、落地等环节遇到的问题,协助回收企业对接产废企业,如废纺、废钢等。在项目建成运营后,监测企业运行情况,协调生产要素保障和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做好全周期服务工作。重点培育循环经济产业规模以上企业、科技型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升级和集群化发展。
(二)市商务局:作为邓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经营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再生资源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模式推广,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整顿和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经济秩序,拟订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规定,规范打击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者未依法备案的予以查处,积极协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对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奖补资金。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占道堆放、违章搭建等行为,配合相关单位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处置体系。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营业执照登记,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进行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者未依法公安备案的予以查处。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废弃物运输环节进行监督,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根据企业需求制定运输路线和时段,保证再生资源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六)市财政局:负责该项工作的经费保障和政策资金的落实。
(七)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科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合理选址,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九)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依规对再生资源回收点经营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市发改委:负责争取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再生资源业务的发展的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十一)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转运点、分拣中心或加工处理等场所建设,协助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十二)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负责培育多元化再生资源回收主体,拉长再生资源回收链条,推进邓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投产运营。
(十三)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其覆盖城乡的组织网络和资源整合优势,支持基层社区(村)盘活闲置土地、仓储设施、经营网点等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村)回收+街道(乡镇)转运+县域分拣加工”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网络覆盖面和运营效率。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摸底排查,协同规范整治工作,并承担其他监督管理工作的属地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为实现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规范。
(一)明确区域设置
实施范围为邓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邓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准),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全部达到规范设置,远离水源地、高压线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经营业务
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回收经营业务。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应依法予以处罚;对证照不全但具备经营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经营所需的审批、登记手续,并纳入日常监管;对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并依法依规处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合理布局网点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应纳入城区规划,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分配网点资格。市商务局依据城区规划,统筹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意见,并根据规划确定的网点数量,最终确定网点具体布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日常监管
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日常监管和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场所应为封闭式院(房),有完整、美观隔离设施,实门实墙,顶棚式屋顶遮盖等安全防护设施;经营场所封闭整洁,做到场地硬化,避免场地裸露,防止污染扩散,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杜绝脏乱差现象;废品摆放控制在经营范围内,堆积高度适当,避免因堆放过高引发倒塌,做到“货不出门、高不过墙”,做好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经营设施,确保处于良好、安全经营状态;无危险品、有害品、有毒物品乱堆乱放;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危险活动;废品应有固定的储存区域,应分类和分区堆放;废品堆放区域应有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标识,确保人员安全进出和紧急疏散。(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治理经营乱象
经营场所办公区和作业区实行分离,有效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违规设置广告牌等行为,由市城市管理局指导企业按统一标准设置回收站标识牌。(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防治环境污染
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监管物资运输
做好对废旧物资运输的监管工作,做到封闭运输,坚决防止抛洒遗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分类管理
做好废旧物资及垃圾分类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防“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坚决杜绝擅自处理、随意处理和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的问题,做到无垃圾、无“四害”。(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运营秩序
引导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用系统建设。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鼓励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家电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运行模式
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搭建互联网回收信息平台,加强与二手交易市场衔接,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个体经营主体等参与平台线上交易,通过“线上下单+线下回收”,实现“线上一键预约、线下上门收购”的高效回收服务。加快建设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广家电、汽车等高值资源和家具等大件物品“换新+回收”模式,提供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9月20日前)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摸底排查,按照有无营业执照、相关备案手续,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分布区域清、经营情况清、违法情况清,有针对性地制定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治理工作通告,广泛宣传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集中清理和建立回收体系阶段(2025年9月2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市场监管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清理。2025年10月31日前,协助符合规划且具备经营条件的回收点完成经营的审批、登记的手续办理。2025年11月30日前,对不符合规划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全部集中清理,并确保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和引导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自觉纳入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取线下+线上的方式对全市再生资源进行集中收集和运输处置。
(三)巩固成果和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12月1日并长期规范运营管理)
由市工信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城区集中清理整治情况、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立情况进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整改,巩固工作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完善长期运行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工。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规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履职尽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引导正确的舆论走向,广泛宣传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站点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倡导绿色节约的行为方式与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营造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市工信局牵头,对市直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实地督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特点,采取适当方式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及时跟踪实施进展情况,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本意见。
附件:邓州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统计调查表
2025年8月29日
附 件
邓州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统计调查表
序号 | 站点 名称 | 详细地址 | 所在 区域 | 经营范围 | 经营场地面积 | 是否具有经营资质 | 站点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站点照片 (全景、经营场所、内部共3张) | 百度 定位 | 备注 |
1 | |||||||||||
2 | |||||||||||
3 |
填写说明 :
1.站点名称:填写废品收购网点正式对外挂牌、日常经营所使用的名称,需确保准确、完整,与实际门头标识一致;
2.经营范围:明确该网点主要收购的废品类别,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织物、废旧电器”等,有其他特殊回收物可注明;
3.经营场地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精确测量或估算网点用于废品存放、分拣、办公等经营活动的室内外场地总面积,如实填写数字;
4.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查看网点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件,具备则填“是”,并备好证件复印件待查;无对应资质填“否”;
5.详细地址:格式为“[街/路名称][具体位置]”,若位于某小区、市场内,注明具体方位,确保地址精准可定位;
6.所在区域:依据邓州市城区划分的行政区域(如蓼城街道、番城街道、秀水街道等)写明网点所属大区域,方便统计归类;
7.站点负责人姓名:填写对该废品收购网点经营管理负总责的人员真实全名,确保信息准确以便后续联系沟通;
8.联系电话:提供可随时联系到站点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调查核实及后续工作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