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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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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融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回收渠道,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为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目标任务

1.市场主导,统筹推进。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整体布局,强化政府规划引导与市场资源配置协同。优化准入经营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回收体系建设,激发多元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支持国有资本参与,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国企牵头、民企参与、社企协同”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行业格局。

2.规范管理,协同联动。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整合行业散乱现状,强化商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回收企业备案制和信用承诺制;推广典型经验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3.搭建“点、线、网”回收网络体系。遵循依法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全市范围内布局回收站点不少于50个,至少建成1个绿色分拣中心、1个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线下线上回收网络,形成多个站点、线下线上、一张网的城乡全覆盖高效运转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三、主要内容解读

1.规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意义是什么?

规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主要意义包括:对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环境与卫生;提升城市形象与治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与健康;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助力垃圾分类政策实施;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

2.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保障再生资源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建设美丽河南。

3.河南省从哪些方面加大对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支持?

统筹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给予每个获批园区不超过200万元奖补。鼓励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以再生金属加工利用为重点,制定基于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企业发展绩效的奖补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废玻璃、废塑料、废纺织物、废木类、泡沫类回收和利用的企业予以补贴。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企业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4.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规范行业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重点规范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规划、选址、注册、建设及运营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等要求。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和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资质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垃圾清运消纳,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税收管理,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虚收空转、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5.河南省对再生资源回收有哪些财税支持政策?

依法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支持各地创新税收监管机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推动税收监管合规,破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所得税合规、增值税进项抵扣等难题。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退税政策。完善退税机制,切实增强退税时效性。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因地制宜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行业个体工商户发展。

6.有哪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区域设置实施范围为邓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邓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准),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全部达到规范设置,远离水源地、高压线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二是规范经营业务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回收经营业务。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应依法予以处罚;对证照不全但具备经营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经营所需的审批、登记手续,并纳入日常监管;对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并依法依规处罚。三是合理布局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应纳入城区规划,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分配网点资格。市商务局依据城区规划,统筹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意见,并根据规划确定的网点数量,最终确定网点具体布局。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日常监管和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场所应为封闭式院(房),有完整、美观隔离设施,实门实墙,顶棚式屋顶遮盖等安全防护设施;经营场所封闭整洁,做到场地硬化,避免场地裸露,防止污染扩散,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杜绝脏乱差现象;废品摆放控制在经营范围内,堆积高度适当,避免因堆放过高引发倒塌,做到“货不出门、高不过墙”,做好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经营设施,确保处于良好、安全经营状态;无危险品、有害品、有毒物品乱堆乱放;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危险活动;废品应有固定的储存区域,应分类和分区堆放;废品堆放区域应有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标识,确保人员安全进出和紧急疏散。五是治理经营乱象经营场所办公区和作业区实行分离,有效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违规设置广告牌等行为,由市城市管理局指导企业按统一标准设置回收站标识牌。六是防治环境污染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七是监管物资运输做好对废旧物资运输的监管工作,做到封闭运输,坚决防止抛洒遗漏。八是加强分类管理做好废旧物资及垃圾分类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防“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坚决杜绝擅自处理、随意处理和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的问题,做到无垃圾、无“四害”。九是规范运营秩序引导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用系统建设。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鼓励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家电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十是创新运行模式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搭建互联网回收信息平台,加强与二手交易市场衔接,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个体经营主体等参与平台线上交易,通过“线上下单+线下回收”,实现“线上一键预约、线下上门收购”的高效回收服务。加快建设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广家电、汽车等高值资源和家具等大件物品“换新+回收”模式,提供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

解读单位:邓州市工信局

咨询电话:18623993138/0377-62287372

相关文件:关于规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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