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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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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市作为全国奶业大县、省畜牧大县、省现代奶业产业示范市,中央、省级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是重要的惠农政策,事关广大畜牧从业者切身利益,2025年我市获得粮改饲项目资金296万元、奶业发展项目资金36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50万元。为更好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拟对项目资金予以奖补实施。

二、编制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28号)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32号)

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2025年奶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的补充通知》

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5.《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重点内容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我市畜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畜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1、粮改饲项目下达资金296万元,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2.6万亩、全株青贮6.4万吨。

2、奶业发展项目下达资金36万元,全市完成新增高产母犊奶牛839头。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下达资金150万元,培育3个奶畜家庭农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内容

根据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草案拟定将上级下达我市的项目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粮改饲项目资金296万元。对全市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单个实施主体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2.奶业发展项目下达资金36万元。全市完成新增高产母犊奶牛839头,每头良种母犊奶牛补贴不超过800元,补完为止。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下达资金150万元。项目补助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等方式实施,本项目资金总额150万元,单个主体补助资金50万元,为鼓励奶牛养殖场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奶源出路,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升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水平,推动单产提升,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保持在较好水平,提高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优先支持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解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电话:0377-62287345

相关文件:邓州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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