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精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我市对现行政策全面梳理审查。经查,由于邓政办〔2015〕65号文出台时间较早,现实中外贸市场不断发展、时代持续进步,该文件内容已落后于当前发展要求,在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适配性上不足,为确保我市政策与国家战略一致,废止该文件具有现实必要性与紧迫性。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
1、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避免地方政策割裂市场。邓政办〔2015〕65号文奖励标准与范围或局限本地,未充分协同全国外贸政策体系。
2、强化政策协同性和统一性,形成政策合力。邓政办〔2015〕65号文执行中与其他地区同类政策缺乏协同,导致外贸企业面临区域政策差异,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全国市场环境。
3、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经评估,65 号文存在此类问题,需依此规定处理。依据相关规则,地方政策与上级重要文件冲突时,须及时清理调整,保障政策一致性。
三、主要内容
鉴于邓政办〔2015〕65号文出台时间较早,而外贸市场不断发展、时代持续进步,该文件内容已落后于当前发展要求,在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适配性上不足。经综合考量,我市决定废止该文件,确保政策与国家战略部署一致,推动我市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环境。
解读单位:邓州市商务局
办公电话:0377-62757526
相关文件:关于废止邓政办〔2015〕65号文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