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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办事指南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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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服务对象


办理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

适用对象

1.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表;

5.社保缴费证明;

6.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验。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受理审核。经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后,由该县(市、区)级人社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县(市、区)级政府部门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办理地点

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

联系电话

0377-62287621

 附件:

  1.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 一次性吸纳就业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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