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 服务对象 |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 | ||
适用对象 | 1.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 ||
办理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表; 5.社保缴费证明; 6.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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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受理审核。经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后,由该县(市、区)级人社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县(市、区)级政府部门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 ||
办理时限 |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 ||
办理地点 | 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77-62287621 | ||
附件: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一次性吸纳就业业务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