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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NGLJ-0202-2016-00002 发布日期: 2016-02-19 录入人员: ljzwgk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和临时救助工作,防范贵州省毕节留守儿童悲剧事件在留守老人身上发生,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调查摸底,夯实基础工作

各村要迅速行动起来,依靠村级基层组织,近期对辖区留守老人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全面掌握留守老人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了解分布情况和子女动向,摸清老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尤其对高龄、残疾、孤寡等特殊群体,要进行重点排查。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留守老人个人档案信息,并加强留守老人状况分析,及时排查、发现存在的各种隐患,避免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抓好关爱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对于排查出的留守老人在生产、生活、安全、心理需求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联合有关部门立即研究解决,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实行干部包干责任制,限期予以解决;对于辖区内留守老人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体解决方案,真正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献爱心;同时,各村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明确帮扶对象和帮扶责任,定期对留守老人走访慰问,了解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掌握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正面引导,尽快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依托现有的关爱服务阵地,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和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逐步引导它们发挥作用,切实提高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

三、落实托底保障,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

深入开展针对留守老人的“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急难对象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因急难问题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的留守老人,给予急难救助。整合现有救助资源等手段,充分发挥各村低保、临时救助、大病救助、慈善关爱等各种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留守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纳入保障范围,凡生活有困难的,一律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建立完善留守老人信息库,全面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留守老人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对其进行追踪管理,促进关爱留守老人活动常态化开展,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

    四、具体关爱措施和责任落实

1、实行村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人,层层落实责任制,负责本片留守老人在生产、生活、安全及心理需求等问题的解决;

2、对留守老人,尤其是孤寡老人的住房条件差的,村里要帮助其申请危房改造,对其房屋进行修缮或重建,让老人住上放心房。

3、积极推进志愿者和学生开展献爱心、帮扶留守老人活动;

4、组织文艺演出活动,从精神上慰藉留守老人。多组织老人观看、欣赏戏曲、电影、电视等文艺节目,丰富留守老人精神生活;

5、村医每年对留守老人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和健康回访活动,掌握老人健康状况,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6、村干部委派邻居或亲属定期探望和慰问留守老人;

7、建立留守老人子女通讯录,定期了解子女与留守老人联系情况,对长年与父母不联系的进行批评教育和引导,使子女时刻关心留守老人;

8、对生活不能自理或生病的留守老人,必须通知其亲属回家照顾老人;没有亲属的,由村组委派专人照顾其生活;

9、制作并发放留守老人服务卡,注明火警、匪警、村医、帮扶人电话,留守老人有困难时随时联系,方便其生活。

 

刘集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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